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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學年學碩士

  • 申請方式︰依本所五學年學、碩士學位要點辦理。(參閱-要點辦法規定)
  • 申請資格︰凡本校學士班學生入學後,修業滿五學期並表現優良者,得於三年級下學期或四年級上學期,依本校行事曆規定時間內,向本所提出申請參加甄選。
  • 申請時間︰依當年度本校教務處公告為準。(通常大三下學期-自2月1日起、大四上學期-自8月1日起,並申請截止日期,請見當年度所網公告。)
  • 申請資料︰申請書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正本自傳(須含讀書計畫),以及曾獲獎勵、發表論文等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
  • 有意申請之同學,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五學年學碩士申請書,經導師、系主任簽核,連同應繳資料送交至所辦。
  • 注意事項︰
    1. 經審核錄取五年學碩預研生資格之學生,必須於規定修業年限內(不含延長修業)取得學士學位,並於畢業當年度參加本所碩士班甄試或考試,經錄取後,始正式取得本所碩士班研究生資格。
    2. 預研生取得研究生資格後,其在學士班期間所選修之本所課程,可申請抵免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。但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若己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數內,則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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